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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
2019年6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9年第6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洪山区人民检察院、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希望伴飞计划”A类项目资金支持。本项目负责人:彭佩佩,“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部部长。 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合适成年人),根据其委托,在下列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担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适成年人: 2019第019号案件(未成年人JXX涉嫌盗窃罪,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洪检一部成到【2019】1号); 2019第020号案件(未成年人LXX涉嫌诈骗罪,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武东湖检未成到【2019】10号); 2019第021号案件(未成年人TXX涉嫌抢劫罪,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武东湖检未成到【2019】11号); 2019第022号案件(未成年人YXX涉嫌抢劫罪,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武东湖检未成到【2019】12号); 2019第023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抢劫罪,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武东湖检未成到【2019】13号); 2019第024号案件(未成年人SXX涉嫌诈骗罪,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武东湖检未成到【2019】14号); 2019第025号案件(未成年人LXX涉嫌诈骗罪,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武东湖检未成到【2019】15号)。本期活动公益致谢:刘帆钟月容杜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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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2019-06
2019年6月19日,武汉市武昌区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调解网)与武汉仲裁委员会建立仲调对接机制,正式签订合作备忘录,建立合作关系。 双方约定整合各自优势资源,健全仲调对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建立律师调解工作模式,创新律师调解方式方法,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武汉仲裁委员会:http://www.whac.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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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2019-06
5月30日上午,“妇孺灯塔 点燃希望”—公益法律服务项目第1期活动在江夏区纸坊街宁安社区举行。本次活动由武汉市妇女联合会、武汉市武昌区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调解网”)主办,江夏区妇联、纸坊街宁安社区协办。宁安社区居民、社区工作人员及“调解网”法科学子、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学生张怡净等参加了此次的讲座活动。 “调解网”法律服务志愿者、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光福担任本次讲座的主讲人。 主讲人:李光福律师此次讲座活动为社区居民讲解了婚姻危机及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知识,为前来参与讲座活动的社区居民及工作人员提供了相关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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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2019-06
5月21日上午,团中央青少年维权工作处处长王天佐一行调研武汉市12355青少年服务台工作,湖北团省委青少年发展与权益维护部部长李潺、武汉团市委副书记隋鹏、青少年发展与权益维护部沈文莉副部长、沙正华、吴晶等陪同调研。 在调研座谈会上,王天佐处长对武汉12355服务台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表示12355是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体系,能够真正回答青年疑惑,解决青年困难的服务综合性平台。希望今后在服务上提高专业化水平,更好的进行宣传,增强品牌宣传活动,拓宽渠道,并表示团中央将继续关注武汉12355青少年服务台的建设发展情况,让12355更好地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切实维护好青少年合法权益。座谈会现场图片“调解网”代表、武昌区居民调解中心监事宫步坦,“调解网”青年法律服务志愿者代表张咪娜参加此次座谈会。宫步坦在发言中,介绍了“调解网”服务宗旨、日常公益性活动及所获荣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辅助工作、配合12355服务台完成各种活动及工作等内容;结合“调解网”(武昌区居民调解中心)新近入选最高检、团中央首批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社会服务机构,建议在青少年权益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应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中立性、专业性、公益性的优势;针对青少年维权工作的现实困难,建议创建将青少年发展与维权工作相结合的工作模式;针对当前众多机构从中小学、幼儿园大量搜集未成年人相关个人信息的现状,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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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2019-06
2019年5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第5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江汉区人民检察院、硚口区检察院、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希望伴飞计划”A类项目资金支持。本项目负责人:彭佩佩,“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部部长。 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社会调查员),根据相关司法机关的委托,对以下刑事案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在武汉市进行了调查,并向相关司法机关提交了《社会调查评估报告》: 2019第027号案件(未成年人LFH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硚检未检委调【2019】6号); 2019第028号案件(未成年人SZL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江检未检委调【2019】28号); 2019第029号案件(未成年人YGJ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江检未检委调【2019】29号); 2019第030号案件(未成年人WRQ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东湖检未检委调【2019】6号);2019第031号案件(未成年人WLS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硚检未检委调【2019】9号); 2019第032号案件(未成年人SKY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硚检未检委调【2019】10号);2019第033号案件(未成年人KZW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硚检未检委调【2019】7号)。 本期活动致谢: 法律服务志愿者(社会调查员):1、姚 芳(湖北兆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2、李伟廷(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 律师)3、曹思思(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律师)4、钟月容(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律师)5、黄 斌(湖北斯洋律师事务所 律师)6、翟娇娇(湖北兆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7、夏黎君(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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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2019-06
2019年5月26日,“调解网”刑事法律援助部负责人、高级心理咨询师倪志杰律师,应邀参加湖北大学荆楚卓越法律人才协同育人项目“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活动。模拟法庭结束后,倪志杰律师进行点评分析。他对模拟庭审过程的严谨规范、庭审局面的掌控、法官及代理人的表现予以肯定,指出在庭审中应重点围绕事实之辩、理论之辩、逻辑之辩、价值之辩,最后强调法律人要不断学习掌握法律知识,不断地提升法律技能,并融入办案实践,才能事半功倍。详见湖北大学报道:http://law.hubu.edu.cn/info/1021/39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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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
2019年5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9年第5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洪山区人民检察院、硚口区人民检察院、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希望伴飞计划”A类项目资金支持。本项目负责人:彭佩佩,“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部部长。 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合适成年人),根据其委托,在下列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担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适成年人: 2019第015号案件(未成年人WXX涉嫌诈骗罪,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昌检未成到【2019】3号; 2019第016号案件(未成年人LXX涉嫌盗窃罪,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洪检未成到【2019】12号); 2019第017号案件(未成年人ZXX涉嫌贩卖毒品罪,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洪检未成到【2019】13号); 2019第018号案件(未成年人ZXX涉嫌盗窃罪,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洪检未成到【2019】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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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共青团中央为推动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经各省级检察院、团委申报,最高检与团中央联合组织评审,拟在北京市海淀区等40个地区开展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以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北京超越青少年社工事务所等40余家社会服务机构实施具体项目。 此次试点将推动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共青团组织围绕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合法权益司法保护,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内容、流程和标准等,强化部门联动,争取政策保障,整合社会力量,探索建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路径和机制,实现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争取通过试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此外还将强化联动机制。根据部署,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共青团组织要建立信息共享、干部交流、工作会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青少年权益保护、犯罪预防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的联动,推动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加强未成年人司法各环节的衔接以及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衔接等。 经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武汉团市委推荐,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团省委申报,武昌居民调解中心(调解网)成功入选最高检、团中央首批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社会服务机构。 详见:新京报2019年4月11日:http://www.bjnews.com.cn/news/2019/04/11/5665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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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2019-05
2019年4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社会调查”公益活动第4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江汉区人民检察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希望伴飞计划”A类项目资金支持。本项目负责人:彭佩佩,“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部部长。 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社会调查员),根据相关司法机关的委托,对以下刑事案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在武汉市进行了调查,并向相关司法机关提交了《社会调查评估报告》: 2019第021号案件(未成年人ZZH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江检未检【2019】15号); 2019第022号案件(未成年人GSC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江检未检【2019】16号); 2019第023号案件(未成年人PY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开检未检诉委调【2019】1号); 2019第024号案件(未成年人XQ涉嫌抢劫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江检未检委调【2019】23号); 2019第025号案件(未成年人ZCX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江检未检委调【2019】11号)。2019第026号案件(未成年人WXK涉嫌盗窃罪一案,司法机关编号:武东湖检未检委调【2019】5号)。 本期活动致谢: 法律服务志愿者(社会调查员):1、姚 芳(湖北兆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2、李伟廷(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 律师)3、曹思思(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律师)4、钟月容(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律师)5、黄 斌(湖北斯洋律师事务所 律师)6、翟娇娇(湖北兆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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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
2019年4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合适成年人”公益活动2019年第4期在武汉市进行。本期活动由武汉市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武昌区青少年教育办公室、洪山区人民检察院、硚口区人民检察院、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调解网”共同??举办,并得到了“希望伴飞计划”A类项目资金支持。本项目负责人:彭佩佩,“调解网”未成年人维权部部长。 活动期间,“调解网”遴选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合适成年人),根据其委托,在下列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担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适成年人: 2019第0010号案件(未成年人CXX涉嫌抢劫罪,司法机关案件编号:(2019)鄂0192刑初第167号; 2019第011号案件(未成年人WXX涉嫌盗窃罪,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武东湖未检未成到【2019】8号); 2019第012号案件(未成年人CXX涉嫌抢劫罪,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洪检未成到(2019)鄂0192刑初第167号); 2019第013号案件(未成年人LXX涉嫌诈骗罪,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洪检未成到【2019】8号); 2019第014号案件(未成年人XXX涉嫌诈骗罪,司法机关案件编号:洪检未成到【2019】9号)。本期活动公益致谢:刘帆易磊杜国强